種電又種蕉 太陽能板下也能「無所不長」
遊戲規則不清,農地種電審查面臨停擺。
「假種田、真種電」,投機業者壞了一鍋粥。
屏東向陽光電被認為是目前國內「種電種菜」的典範,董事長陳貴光帶著記者前往他的溫室菜園,除了數種不同的葉菜之外,還有剛採收完的草莓、棗子等等。
種出香蕉 陳貴光還想種稻
陳貴光的溫室菜園上頂著一片一片的太陽能板,高度約6、7米高,他說,只要太陽能板間保持足夠間距、高度夠高,就能調配陽光,光電板下沒有什麼不能種的作物。
他走進一處香蕉園說,沒人想過種電下方還能種香蕉,「你看,這香蕉長得多好」,他接著還想種電也種水稻。
陳貴光等光電業者及農民能在農地上種電,主因農委會3年前修改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」,放寬在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的農業生產設施,規定農地可以申請附屬綠能設施,但必須結合農業經營。
農地種電前兩年席捲中南部,農地、農舍上常可見一塊一塊的太陽能板。記者董俞佳/攝影
審查準則不明 地方政府作業停擺
不過,之前有一些不肖業者「假種田、真種電」,被發現只有種電,下方沒有種任何作物,農委會去年中開始提高審查機制,農業經營至少要達7成的生產量,才可以通過地方政府的審查。
不過因沒有明確審查準則,目前各地方政府審查皆停擺,不少太陽光電業者著急跳腳。
有太陽光電業者認為,目前只有規定農地農用,但是沒有規定建築、作物光照等細項標準,結果不僅造成去年強颱蘇迪勒來襲,許多太陽能棚倒塌受損,壓壞作物,也讓投機業者欲提升發電效能,蓋滿太陽能板,根本無法種出菜來。
向陽光電董事長陳貴光堅持種菜為本、種電為輔,達到農地農用目的。記者董俞佳/攝影
好的事情 就該繼續推廣
陳貴光表示,目前確實面臨審查停擺,政府不能因為之前有部分業者投機取巧,就暫停所有審查機制,既然是好的事情就該繼續推廣,讓產業正常發展。
農委會指出,一般農地若要種電,必須檢附達7成產量以上的申請書,送到地方政府審查;不過,地方政府反映不知如何審查,因此農委會已經研擬審查方案,預計近期公告。
農委會表示,除了每年的作物產量必須達到該作物過去3年的平均產量7成,目前規畫的方向是業者若要申請種電,必須檢附要種植的作物、地點,再委託試驗場試驗,確定可以達到生產標準之後,才能通過審查。
聯合報/董俞佳 報導
聯合報/黃昭勇、柯永輝、陳俊傑、許瑋琳 製作
主圖/董俞佳 攝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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